《太上感应篇》接下来例举了八组居家之恶,原文是这样的:“嗜酒悖乱,骨肉忿争;男不忠良,女不柔顺;不和其室,不敬其夫;每好矜夸,当行妒忌;无行于妻子,失礼于舅姑;轻慢先灵,违逆上命;作为无益,怀挟外心;自咒咒他,偏憎偏爱。”
所谓居家之恶,就是在家庭中所犯下的恶业。这些恶业直接是对家人造下的,因而会导致家庭的痛苦与不和谐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是孩童幸福成长的摇篮,是父母安享天伦之处,是夫妻共创未来的平台,是兄弟姐妹友爱的场所,在一个家庭中如果有人怀着私心,对家庭其他成员作恶危害,则将导致整个家庭成员的痛苦,所以罪业尤其深重。下面我们一一观察这八组居家所犯的恶业。
一、嗜酒悖乱,骨肉忿争。
嗜酒,就是喜欢喝酒;悖,就是违背常理;乱,就是不守规矩;因为喝醉酒而导致自己做出违背常理、不守规矩之事,叫嗜酒悖乱。骨肉,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,兄弟姐妹之间;忿,即忿怒;争,即争吵;父母与子女之间,兄弟姐妹之间,相互忿怒地争吵,叫骨肉忿争。
嗜酒而丧德败行,导致家庭破败的事例不在少数,所以要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首先不能染上嗜酒的恶习。《大智度论》宣说了嗜酒的三十三种过失:1、使自心失控;2、耗尽财物;3、使自己身染众病;4、造成很多争斗;5、醉酒后裸露赤脚,如同牛马;6、醉酒后手舞足蹈地骂人,被人所憎恶;7、导致应得到的财物得不到;8、导致已得到的财富失去;9、酒醉后会将隐私之事和盘托出,醒后又追悔莫及;10、醉酒后有很多失态,醒后惭愧;11、身体精力都会趋于衰弱;12、面色衰败;13、心志迷惑;14、智慧受蒙蔽;15、不知敬父母;16、不知敬鬼神;17、不知畏人言;18、不知畏王法;19、和酒肉朋友聚会酗酒造恶;20、疏远贤善之人;21、无惭愧心;22、易暴怒;23、面对父母兄弟姐妹翻脸不认人;24、酒后会纵欲无度;25、遭到正派人的舍弃;26、内心会天不怕地不怕,无畏惧之心;27、把白天当黑夜长睡不醒;28、事业全部荒废;28、臭名远扬;29、弃舍善法;30、远离涅槃;31、种下来世痴狂的恶业;32、去世之后堕于三恶道;33、若得为人,心恒狂乱,一切外物资具,悉皆败坏。居家嗜酒,有如此多的罪过,智者应当毫不犹豫地舍弃。
秦浩,字千顷,聪明盖世无双,读书过目不忘,能诗善画,才华横溢,人都以为他将来能大有作为。不料他却嗜酒如命,视父母妻子情淡如水,甚至不惜典当衣物来换钱喝酒,且饮无不醉,醉了必发酒疯。父亲不把他当儿子,兄长也不认他为弟弟,亲戚朋友视之为洪水猛兽,避之唯恐不及,与他相交的不是挑夫牧童,就是市井无赖。父兄见其人品卑劣,都把他赶出去,不愿和他住在一起。他在外面以茅屋三间为居室,冬不挡风,夏不遮雨,困苦憔悴,日甚一日。一次全家已饿两天,妻子向她姐姐借了五百文钱,秦浩居然拿四百五十文买酒,只用五十文买米,畅饮了一夜。酒后又耍酒疯,把已经解衣就寝的妻子从破被子里拽出来,扔到了河里,妻子大呼救命,四邻惊起,看到其妻赤身露体,不便上前相救,只好把女眷们叫出来去救,被救起时已被淹了个半死。第二天,他岳父呈请学师教训了他三十棍,人人都为他感到羞耻,他却毫无忏愧心。邻家有个姑娘叫秀姑,有几分姿色,他乘夜越墙而入,想图谋不轨,被秀姑家人擒获送官,剥去衣服,重枷监禁。关押期间,他还令他妻子每日给他送喝酒的钱,妻子拿不出钱供给,怕他被放回家后又来凌辱自己,干脆就自杀了。秦浩被放出来后,无人理睬,四处流浪,数年不归。后来他在邻近乡村私塾教书,与一个村妇私通,酒醉后熟睡,被该村妇的丈夫杀死。父兄恨他不成器,对他的死置之不理。贪酒竟然使人能够堕落到这种地步,真是可怜!所以,所有贪酒的人应该以此人为鉴,戒除贪酒之恶习。
造成家庭骨肉忿争的原因主要是认为自己对、别人错,对不同意见缺乏包容与忍耐。如果觉得自己的想法以及所作所为是对的,家人的想法与所作所为是错的,理所当然就觉得家人要服从自己。他们坚持自己的主张,觉得家人以错误的想法或言行阻碍了自己,所以内心就要忿怒地指责与争吵。《格言联璧》中说:“见人不是,万恶之门;见己不是,万善之根。”古语说:“小人无错,君子常过。”所以,要想骨肉不忿争,需常思己过,即便家人错了,也要包容。
有个公案是这样说的:某村有两户人家,东边王姓人家经常吵架,可谓骨肉忿争,全家人都生活得很痛苦;西边李姓人家,一团和气,家里人人笑容满面,全家人都很幸福。有一天,王姓人家的家长实在忍受不了家庭成员间的争吵,就前往李姓人家请教。王姓家长问:“你们家为何能彼此一团和气呢?”李姓家长回答说:“因为我们常做错事
摘自《太上感应篇浅释》(明如居士著)